预算完成率
102.9%比预算多5万元,超出2.9%。
180 ÷ 175;比较基数是预算175万元。
三项均为收入,但分别是结果、目标和事前估计。它们不能被当作三个已发生的收入来源相加。
比预算多5万元,超出2.9%。
180 ÷ 175;比较基数是预算175万元。
比事前预测少20万元。
(180 − 200)÷ 200;比较基数是预测200万元。
总收入180万元并不等于广告带来的收入。缺少可归因收入、增量收入或合适的对照资料,无法判断这20万元是否划算。
条件测算:如果新增收入的毛利率为40%,且忽略其他新增成本,仅覆盖20万元广告费需要50万元增量收入(20÷40%)。这是条件下的门槛,不是已实现的广告收入或回报。
下一步应补充投放范围、可归因转化、成本口径及可用于判断增量的依据,再评价效果。